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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社保费用=养老基数×养老比例+医疗基数×医疗比例+失业基数×失业比例+生育基数×失业比例+工伤基数×工伤比例。
公式如上:【注:比例=企业承担比例+个人承担比例】
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:【包含大病医疗】
社保费用:942.98=2193×(19%+8%)+3067×(0.6%+0.4%)+3067×(6.5%+2.0%)+3067×(1%+0%)+3067×(0.8%+0%)+3067×(0.14%+0%)
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
五险齐全
企业社保连续缴满12个月
有购房资格
缴费比例相同
社保基数不同,缴费不同
生孩子可报销生育保险
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
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
发生工伤可进行工伤报销
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
只能购买两险
个人社保无论买多久
没有购房资格
40%,60%,80%,100%四个档次
只能选择以上4个档次
生孩子不可报销生育保险
医保个人账户无余额
无失业金
无工伤报销
注:各地社保政策不同,以上企业社保与个人社保的区别是以成都社保相关政策为例,其他城市大同小异,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。【注:找公司代缴社保就是企业社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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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卡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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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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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转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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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备案
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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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信息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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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服务
2017-2018年徐州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|社保基数怎么算?|2016养老保险,医疗保险,生育保险最低基数及比例|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规定|徐州最低社保缴费基数
2018年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。今年天津养老保险政策有变化,将取消补缴实行“按年”缴费。
据介绍,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问题,在2014年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《关于贯彻落实《〈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作出规定:“2015年1月1日起,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,在2015年至2017年三年内(不得超过60周岁)可选择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,市财政按照补贴一档即60元标准逐年给予缴费补贴,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,市财政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缴费补贴。自2018年1月1日起参保人不得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。”
距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(60周岁)不足15年的人们,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补缴费的人群,其若要补缴,应在2018年1月1日前,自行选择十档中的任意一档,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城乡养老保险费,市财政按照一档补贴标准(即60元/年)给予缴费补贴,待年满60周岁后其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。
对此,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提示,自2018年1月1日起,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将有三项变化:一是取消补缴养老保险费方式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实行“按年”缴费,取消年满45周岁人员可以“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”的方式。
二是2018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,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。已经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和2018年1月1日以前年满60周岁并提出申请的人员,可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。
三是缴费时间提前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,由过去每月20日前调整为每月18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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